校園內未經核准不得從事商業推銷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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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近日發現有校外人士進入校園內進行商業宣傳、招募及推銷行為,進而衍生交易糾紛,請同學提高警覺,倘發現可疑人員入校,應儘速向學務處軍訓室或安全組警衛室反映,以利採取應變作為。
二、本校校園、各類教室或授課場地屬師生專用,除專案申請經核准外,不對校外人士外開放,同學如發現校外人士進入校園內、學生餐廳、教室等場所,進行補教課程、語言課程、工具書推銷,問卷調查,人力資源調查等個資蒐集,或人才招募等情事,亦請立即向校安中心0911885115或警衛室分機3000反映,軍訓室(校安中心)及警衛室將派員至現場處理,緊急或必要時將協請警方入校協處,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與校園安全。